| 澳大利亚为联邦制国家,行政管理分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全国划分为6个州和两个地区。实行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其行政事务由内阁负责,内阁由总理主持。联邦国会是国家的立法机构。议会实行两院制,即众议院和参议院。各级政府行政管理层次分明,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国防、外交、贸易、大学教育、福利、就业、社会保险、州际基础设施等事务;州政府主要负责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交通运输、公共秩序与安全、环境、财政、城市供水、州内基础设施等事务;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废物管理、产妇医疗保健、公园和花园、地方道路、其他市政。
澳大利亚实行分税制,税收收入分为联邦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两类,其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分别对应了三级税收权限。
澳大利亚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对其税收制度进行改革。1985—1996年,工党政府对税收政策进行了局部调整;从1996年后,进入全面税制改革阶段。为了提高政府收入水平,缓解所得税税负过重给纳税人造成的压力,协调直接税与间接税之间的比例关系,同时抵消地下经济和灰色收入造成的负面影响,澳大利亚于2000年7月对原有税制进行了结构性改革。经过改革后,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商品与劳务税、退休金税、国民保健税、福利税、资源税、关税、土地税、印花税、消费税、工薪税、机动车辆税、资源特许权使用税、银行账户税等。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税种在各级政府间的划分如下: 表一:澳大利亚政府间税种划分 联邦政府 州政府 地方政府 个人所得税 土地税 相关收费, 如垃圾费和水电气等服务性收费。 公司所得税 印花税 商品与劳务税 消费税 退休金税 工薪税 国民保健税 机动车辆税 福利税 资源特许权使用税 资源税 银行账户税 关税 (一)个人所得税 目前,澳大利亚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006至2007纳税年度的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 表二:2007纳税年度的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澳元) 税率(%) 1 6,000以下 0 2 超过6,001至25,000的部分 15% 3 超过25,001至75,000的部分 30% 4 超过75,001至150,000的部分 40% 5 超过150,000的部分 45% (二)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在澳大利亚税制结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在2000年税制改革中,公司所得税税率由36%降到30%。这些公司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居民公司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非居民公司仅就其来源于澳大利亚的所得纳税。不论是居民公司还是非居民公司,都适用30%的比例税率。 (三)商品与劳务税(Goods & Services Tax—GST) 商品与劳务税是澳大利亚在2000年税制改革中新出台的一个税种。商品与劳务税的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团体等,其计税依据为货物或劳务实现的销售收入,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销售收入×10%-进项支出×10%。税法规定,凡从事货物生产、销售或提供劳务的纳税人,年营业额超过50,000澳元的,都必须办理GST税务登记,50,000澳元以下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办理GST税务登记。对已办理税务登记者,允许办理进项抵扣,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者,则不允许抵扣。 (四)退休金税 澳大利亚退休基金由政府特许的基金公司管理,雇主和雇员必须依法强制性缴纳。雇员缴纳的退休金均按15%的税率征收退休金税。 (五)国民保健税 此税是专门为筹集医疗保险基金而征收的一种税,由雇员缴纳,税率为工资收入的1.5%。 (六)福利税 此税是针对雇主向雇员提供的工资以外的福利征收的一种税,由雇主缴纳,税率为福利额的45%,其目的是限制雇主向员工发放现金工资以外的福利。 (七)资源税 对200海里的海洋专属经济区内、开采应税产品的企业征收,税率为企业利润的40%,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本税的应税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凝析油、乙烷等。 (八)土地税 土地税依土地价格计征,纳税人为拥有土在的自然人和法人,大部分州的税率为5%,农业等用地不交税。 (九)印花税 凡抵押贷款、证券买卖、不动产(机动车、房产等)买卖等均应缴纳印花税。印花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各州不尽相同。除一个州外,其他各州由买方付税。 (十)消费税 应税品目为烟、酒、汽油和赌博,征收环节是的生产和经营者。 (十一)工薪税 其课税对象是雇员获得的工资、薪水所得,纳税人是一年中支付雇员的工资、薪水总额超过一定限度的雇主。工薪税的税率州与州之间不尽相同,但大致在6%左右。 (十二)机动车辆税 对拥有机动车征收的一种税。 (十三)资源特许权使用税 资源特许权使用税只对陆地上开采应税矿产品的企业征收,实行从量计征的办法,各州间税负不尽一致。本税的应税产品包括:铁矿石、煤炭、原油、天然气等。 (十四)银行账户税 银行储户取钱时须交纳银行账户税。此税在澳大利亚存在较大争议。 2006-2007财年,澳大利亚联邦总收入2525亿元,税收占79%,政府销售收入占15%,政府分红6%。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联邦总税收的56.2%;公司所得税和资源税占联邦总税收的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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