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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留学申请材料清单
学校申请材料 
1. 最高学历、学位公证书及复印件或在读证明 
2. 最高学历成绩单公证书及复印件(中英文件)
3. 详细的自我介绍信:
4. 个人简历:
5. 对专业选择的个人说明:
6. 教授或学者的推荐信2-3封              
7. 雇主推荐信1封(若有)                              
8. 身份证复印件
9.本人护照型照片4张
10. TOEFL或IELTS成绩复印件(若有,个别学校为必须条件)
11. 其他辅助材料(若有)             

你在申请学生签证时需递交下列材料。该清单罗列了申办签证时所必须递交的材料,申请人可递交任何他们认为有助于签证评审的材料。

根据1958年颁布的移民法的有关规定,签证审批部门可在申请人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而不再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材料。所以,在递交申请时尽量完整地提供签证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至关重要的。

申请人需用英文来填写所有表格。申请人提供的任何中文材料,均需附上英文译文。

在你递交申请后,如果任何你提供的材料内容有变化,你应该马上写信通知我们。否则评审将会按照你原先提供的材料进行。

请打印此份清单作为你所递交文件的参考,并逐项在括弧处打上“X”以确认你所提供的材料。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应包含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的学生签证申请表(157A表)

签证申请费(可以通过信用卡,银行支票或国际汇款方式支付学生签证申请费)

填写完整的家庭成员表(54表)

提供户口本每一页的清晰复印件

如已有护照,请提供主申请人及所有随行人员护照的每一页清晰复印件

四张写有你中文姓名及地址的不干胶贴条

主申请人及随行配偶和子女,每人需提供六张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

如果你委托某代理机构或某律师办理签证申请手续,请填写书面授权表格(见157A表最后一页)。 今后有关你的签证申请事宜,我们将与该机构或该律师联系

如果你委托某代理机构或某律师办理签证申请手续,请说明以后是否将您的护照返回您本人或代理机构或律师 。请注意:我们不能将中国护照寄往中国境外的地方。

将在澳大利亚学习的主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澳大利亚教育机构颁发的留位证明信的原件。留位证明信需注明你就读的级别,课程 名称及预定的开始时间。 留位证明应包括所以准备就读的课程(比如必须先读英语课程但没有提供留位证明,申请将被拒签)。

能证明你的学历或者你目前所受最高教育程度的文件的清晰复印件和公证书。

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适用于在读学生)和成绩单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如申请就读中学课程,需提供现任班主任出具的信函,证明你在读的年级和班次。

雅思成绩单原件(必须是在递交申请前二年之内得到的成绩)。

提供能够支付你(及所有家庭成员)在澳学习期间所有费用的资金证明。这些证明可以为学生贷款(见以下条款)或银行出具的最新存款证明的原件(存款必须仍然在你的帐号上-存款在有效冻结期内),以及银行存单或存折的清晰复印件。你所提供的每一笔存款都须在递交签证申请前六个月就已存入银行。

所有收入来源的证明,例如商业利润,股份分红等。这可能包括税收记录或营业执照。这些材料必须清楚地表明所得收入的数额。

如果你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你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只限于571,573 & 574类),你必须提供中央银行授权的金融机构(必须是中央银行所属的主要银行。这些银行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出具的注有该项“学生贷款”具体贷款额的意向性批准信的原件。(在通过使馆的签证预评估后,你需出示这笔贷款资金已转入你帐户的证明)。

如果你的配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提供你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你的配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现就职工作单位或以前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有其工作职务、工资和其他收入情况以及工作年限的公函原件。

如果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你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注有你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姓名的你本人以及你父/母的出生公证书。

如果你的兄弟姐妹提供你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你和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果你目前有职业,请提供一封由你单位开具的有信笺抬头及单位地址、电话的公函原件,说明你在该单位的职务、任职时间以及工资及其它收入状况,并附上你最近两次的工资单。如果你在澳大利亚学习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请提供一封你单位同意你赴澳学习的公函原件。

如果你已获得奖学金,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且在澳大利亚不与父母双方中任何一人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请提供由校方签署的保证书或由父母书面指定的一名在澳大利亚的21岁以上年龄的亲属出具的法律声明书,他们将负责申请人在澳期间的食宿、供养和基本福利问题。 符合条件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和其它旁系亲属。

未满18周岁的学生,父母双方需共同出具信函表明同意子女赴澳留学、居住,并附上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你去上中学,请提供出生公证书。

如果你是与主申请人随行的配偶或子女(未满18周岁),你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如果你是主申请人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书清晰的复印件和结婚证书的公证书。

如果你是主申请人的子女,需提供一份注有父母姓名的出生公证书。

如果你已年满5周岁,或在澳期间将年满5周岁,需提供接受你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的留位证明信原件。

如果你是主申请人的随行子女且未满18周岁,并且你父母中的一方将留在中国,需提供你留在中国的父/母一方的信函,表明同意你赴澳,并附上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你申请赴澳与已持有学生签证的配偶或父母团聚,需提供以下材料:

由你配偶或父/母签名的提名表 (919表),以及提名表正面注明的其它文件。

如果你是主申请人的随行子女且未满18周岁,并且你父母中的一方将留在中国,需提供你留在中国的父/母一方的信函,表明同意你赴澳,并附上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进一步查询,请联系登尼特香港电话:852-27826888,传真:852-34262391;中国电话:86-755-82143181,传真:86-755-82143182;E-mail:[email protected],MSN: [email protected]



来源:登尼特集团 作者:张涧 发布时间:200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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